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将法治化要求贯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全过程,依法履行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服务质效,为全县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引领,夯实工作基础
1.健全工作机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及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2.深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4次。创新学法形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组织干部职工参加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政策法规“大比武”1次,开展本单位、本系统集中学习法治知识5场,依托“学习强国”“广西普法云平台”等平台开展线上学法,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显著提升。
3.加强队伍建设。联合县司法局,整合县部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和司法、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公职律师力量,组建马山县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加强我县退役军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全完善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二)聚焦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1.加强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与退役军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利用微信群定期推送法律法规解读、政策问答等内容;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设置普法宣传角,摆放法律法规书籍和宣传资料,方便退役军人查阅学习;结合“退役军人政策落实年”“法律政策宣讲周”等活动,组织普法骨干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和退役军人集中就业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有效提升了退役军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理解度。
2.开展通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三月三”法治宣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咨询、案例讲解等形式,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通过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和退役军人增强宪法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3.分类精准普法。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开展差异化普法,针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结合每年退役返乡季及退役军人座谈会,重点宣传退役军人保障、就业创业扶持、抚恤优待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累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覆盖退役军人及家属1000余人;对重点优抚对象实行“一对一”政策法律宣讲,通过常态化走访、节日慰问等时机,向2000余名优抚对象讲解待遇保障、医疗救助等法律政策;对退役军人工作者,重点加强依法行政、政务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培训;对广大群众,重点宣传尊重退役军人、关爱退役军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分类精准普法,切实提高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深化法治赋能,提升服务水平
1.优化安置服务。严格执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严格按照“阳光安置”对2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完成安置工作,实行按分排名、依序选岗,公开安置政策、岗位信息和选岗结果,安置率、满意率均达100%。
2.落实优待政策。严格按照标准发放各类优抚资金,截至目前,共计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金和生活补助1258万元,参战民兵生活补助650万元;发放医疗救助金70人次18.1万元,给予364名伤残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城乡医疗补助372人次19.05万元;帮扶援助困难退役军人12人,援助资金10.3万元。
3.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行“班子成员包片、干部包乡、专干包村”责任制,组织工作人员下沉一线开展矛盾排查12次。组建马山县关爱退役军人协会,邀请退役军人骨干参与矛盾调解,全年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0起,化解历史积案5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统筹部署,压实法治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年初主持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目标任务;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针对优抚资金监管、矛盾纠纷化解等法治重点问题,专题研究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协调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建立退役军人工作法治联动机制;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对法治宣传、执法检查等重点任务,定期调度进展情况,确保按时完成。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考核、同奖惩,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股室和个人责任。
(二)带头尊法学法,树立法治标杆。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全年带头参加党组中心组学法4次。主动参与法治培训和考试,带动干部职工形成浓厚学法氛围。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带头遵守法定程序,主动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在接待退役军人来访、处理信访问题时,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答疑问、化解矛盾,引导退役军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三)狠抓工作落实,提升法治效能。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牵头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亲自审定普法宣传方案,带队参加“送法进军营、进社区”等重点普法活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充实执法人员力量,组织开展执法培训和业务交流,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定期检查分管股室法治工作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主动公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和重大行政决策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所有重大事项均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汇报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争取工作指导和支持。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述廉报告,接受组织和群众评议,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精准度有待提升。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就业状态退役军人的个性化普法需求把握不够精准,宣传内容和形式创新性不足,对农村偏远地区退役军人的普法覆盖不够全面,部分退役军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仍不够深入,依法维权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基层法治服务能力有待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专业法律知识储备不足,缺乏系统的法治培训,在处理复杂矛盾纠纷、解答专业法律问题时能力有限,难以满足退役军人多样化的法治服务需求。
(三)矛盾纠纷化解法治效能有待提高。在化解复杂矛盾纠纷时,法治手段运用不够充分,部分纠纷依赖行政协调方式解决。部分退役军人法治意识不强,存在“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的倾向,增加了矛盾化解难度。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普法精准度。开展精准普法行动。深入开展退役军人法治需求调研,建立不同群体法治需求数据库,针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老年优抚对象、军属等不同群体,定制个性化普法内容。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充分运用短视频、直播、动漫等新媒体形式,通过微信等平台推送,提升普法吸引力。
(二)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强化基层人员培训。制定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法治培训计划,重点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业务办理规范,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完善基层工作制度。指导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立健全法治工作制度,规范法治宣传、矛盾调解、政策咨询等工作流程,编制基层法治工作操作手册,推动基层法治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开展。
(三)健全矛盾化解机制,提升法治效能。完善多元化解体系。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作,充实县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伍力量,提升矛盾化解的法治水平。强化法治引导力度。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向退役军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导其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对无理缠访、闹访的退役军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马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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