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年3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马山县威马大道198号(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马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71-6826889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批准用地 面积 |
批准建筑面积 |
|
1 |
李生梅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马山县永州镇平山村坡马屯043号 |
450124106214JC00900F00010001 |
537.06㎡ |
218.83㎡ |
公告单位:马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11日

打印
桂公网安备 4501240200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