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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山县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的温馨提醒

发布时间:2026-02-02 17:50   来源:南宁市马山生态环境局 【字体:    

民朋友们:

     为了切实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大气环境污染,根据《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马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法律法规,现将马山县内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时间要求

(一)禁放区范围内全天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在下列时间准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

1.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

2.农历正月初二至十一以及正月十五、十六每日的上午7时至晚上12时;

3.“壮族三月三”、清明节假日期间。

、有关处理规定

在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三、举报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对违反禁燃限放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举报可拨打报警电话110。 

   

                         中共马山县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2月2日



附:禁放区、限放区范围图扫码可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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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ma053@163.com电话: (0771)6822053邮编: 530600传真: (0771)682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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