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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县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指南(2023年第四 批)

发布时间:2024-01-06 21:06   来源:马山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政策依据: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1 —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82号

补贴对象:在马山县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 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标准由自治区根 据《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参照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各类产品补贴标准具体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自治区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对水稻、甘蔗生产机械化作业所需的作业监测终端给予单独补贴,其他机具品目根据每年实施情况和农业生产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再另行通知。

县使用本级财政资金对辖区内急需的农业生产装备设备开展累加或单独补贴,具体补贴机具品目和补贴标准自定。本实施方案印发前已购未补机具的补贴标准按照《自治区农 业农村厅关于调整部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定额补贴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

申请程序: 

购机完成后-户籍所在乡(镇)农业林业和水利站提出补贴资金申请或使用“广西农机补贴App”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总量110%时-县农业农村局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各乡镇农业林业和水利站审验公示-县农业农村部门公布补贴申请信息-批复公示—发放补贴资金的程序进行。

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组织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2.购机发票(应包含购机者名称、机具名称、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型号、出厂编号等信息,有发动机的还应包括发动机号);

3.机具产品合格证;

4.“一卡通”卡号或银行账号;

5.牌证管理机具行驶证和登记证书(非牌证机具无需提供)。

咨询电话:0771-6800289

受理单位:各乡镇农业林业和水利站

办理时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总量

110%时停止受理补贴申请,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发放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而停办相关手续或其他各种原因,导致购机者未能按时办理补贴手续的,可在以后年度优先为办理。

联系方式:0771-6800289

监督举报电话:0771-6800289

地址:广西南宁市马山县新兴大道南二巷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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