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南宁市委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部署,《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马山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及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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