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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镇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21-03-11 09:28   来源:白山镇政府 【字体:    

白山镇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白山镇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写好乡村振兴新文章。一是着眼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四不摘, 坚持摘帽不摘责任,坚持摘帽不摘政策,坚持摘帽不摘帮扶,坚持摘帽不摘监管;二是着眼民生实事,在落实上下功夫,做好培训就业,把握政策落地,坚持做强做大扶贫产业,扎实开展易地搬迁拆旧复垦工作,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抓好结对帮扶,强化作风治理;三是着眼乡村振兴,在衔接上下功夫,要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要完善乡村治理模式,加大产业发展力度。

2、深化产业融合发展,夯实转型升级硬支撑,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第三产业健康发展。

3、狠抓项目扩大投资,激活镇域发展新活力。一是全力抓项目扩投资;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4、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打造生态文明新景象。一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大力推进乡村振兴。

5、抓好改善民生工作,共建共享美好新生活。一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二是兜住基本生活底线;三是加强社会治理。

6、坚持创新方法方式,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一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二是不断巩固和壮大主流舆论;三是持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是大力发展文体事业和文体产业。

7、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四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白山镇部门预算包括:5个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7个镇直事业单位,19所学校、23个村社区。

2.纳入白山镇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5个行政单位,属于全额财政拨款单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类别是行政类(包括白山镇人大、白山镇党委、白山镇人民政府、白山镇妇联、白山镇团委)。

(2)1个参公单位,属于全额财政拨款单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类别是公益一类(白山镇财政所)。

(3)7个镇直事业单位,属于全额财政拨款单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类别是公益一类(包括白山镇文化广播站、白山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白山镇劳动保障所、白山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白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白山镇农业林业和水利站、白山镇扶贫工作站)。

(4)19所学校,属于全额财政拨款单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类别是公益一类(包括白山镇中心幼儿园、上龙小学、大同小学、中心小学、内学小学、兴华小学、立星小学、造华小学、古腰小学、三联小学、民族小学、城南小学、城北小学、城西小学、同富小学、尚德小学、合群初中、合作初中、特殊教育学校)。

(5)23个村社区(中学社区、镇北社区、同富社区、合群社区、新兴社区、合作社区、西华社区、四达社区、合诚社区、合福社区、上龙村委会、新汉村委会、内学村委会、大同村委会、兴华村委会、造华村委会、立星村委会、民族村委会、民新村委会、古腰村委会、玉业村委会、三联村委会、尚新村委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 001  白山镇乡镇人大(一级预算单位)

2. 002  白山镇乡镇政府(一级预算单位)

3. 003  白山镇乡镇团委(一级预算单位)

4. 004  白山镇乡镇妇联(一级预算单位)

5. 005  白山镇乡镇党委(一级预算单位)

6. 006  白山镇镇财政所(一级预算单位)

7. 007  白山镇镇文化广播站(一级预算单位)

8. 008  白山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一级预算单位)

9. 009  白山镇劳动保障所(一级预算单位)

10.010  白山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一级预算单位)

11.011  白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一级预算单位)

12.012  白山镇农业林业和水利站(一级预算单位)

13.013  白山镇扶贫工作站(一级预算单位)

14.014  白山镇中心幼儿园(一级预算单位)

15.015  白山镇上龙小学(一级预算单位)

16.016  白山镇大同小学(一级预算单位)

17.017  白山镇中心小学(一级预算单位)

18.018  白山镇内学小学(一级预算单位)

19.019  白山镇兴华小学(一级预算单位)

20.020  白山镇立星小学(一级预算单位)

21.021  白山镇造华小学(一级预算单位)

22.022  白山镇古腰小学(一级预算单位)

23.023  白山镇三联小学(一级预算单位)

24.024  白山镇民族小学(一级预算单位)

25.025  白山镇城南小学(一级预算单位)

26.026  白山镇城北小学(一级预算单位)

27.027  白山镇城西小学(一级预算单位)

28.028  白山镇同富小学(一级预算单位)

29.029  白山镇尚德小学(一级预算单位)

30.030  白山镇合作初中(一级预算单位)

31.031  白山镇合群初中(一级预算单位)

32.032  白山镇特殊学校(一级预算单位)

33.033  白山镇村委会(一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1.行政编制人数47人;

2.事业编制人数90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2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数890人;

3.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5人。

(二)人员构成

1.行政编制实有人数47人;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实有人数10人;

3.事业编制实有人数859人;

4.后勤服务实有人数6人;

5.编制外实有在职人数(外聘人员)34人;

6.退休人员428人。

7.其他人员情况:

(1)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在职职工人数103人;

(2)享受独生子女医疗统筹金的在职职工人数103人次;

(3)遗属人数98人。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收入总预算14117.68万元,同比增加2148.35万元,增长17.95%。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27.82万元,同比增加2058.49万元,增长17.2%。其中:经费拨款13866.7万元,同比增加1992.17万元,增长16.78%;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61.12万元,同比增加66.32万元,增长69.96%。

政府性基金收入85.93万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3.93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支出总预算14117.68万元,基本支出13480.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5.49%,同比增加2298.2万元,增长20.55%;项目支出637.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51%,同比减少149.85万元,下降19.04%,;

    1. 2021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十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59.77万元,同比减少102.86万元,下降10.69%;

    (2)教育支出(类)7612.09万元,同比增加1686.01万元,增长28.45%;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4.82万元,同比减少1.64万元,下降6.2%;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363.14万元,同比增加372.41万元,增长18.71%;

(5)卫生健康支出(类)810.17万元,同比增加128.42万元,增长18.84%;

(6)节能环保支出(类)113.58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类)320.04万元,同比增加228.62万元,增长250.08%;

(8)农林水支出(类)1045.64万元,同比减少428.88万元,下降29.09%;

(9)住房保障支出(类)964.5万元,同比增加154.6万元,增长19.09%;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3.93万元。

2. 2021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11259.03万元,同比增加1831.69万元,增长19.43%;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586.17万元,同比增加130.38万元,增长28.61%;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992.16万元,同比增加30.59万元,增长3.18%;

④基本支出机动经费(类)643万元,同比增加305.54万元,增长90.54%。

    (2)项目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0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20.82万元,同比增加83.8万元,增长61.16%;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220.14万元,同比增加107.42万元,增长95.3%

④资本性支出(类)190.43万元,同比减少346.55万元,下降64.54%;

⑤对企业补助(类)5.93万元。

(三)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4117.68万元,比2020年预算11969.33万元增加2148.35万元,同比增长17.95%。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白山镇中心幼儿园,增加教师21人;二是小学教育新增教师35人、合作初中新增教师35人;三是新增义务教育教师十三个月工资、班主任津贴;四是提高在职村干部生活补助、离任村干部养老补贴;五是桂财教〔2019〕186号提前下达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六是桂财资环〔2020〕26号下达2020年马山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中央资金;七是南财基财〔2020〕73号下达2020年乡村建设特色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款(白山镇上龙村坡蕉屯戏台文化室);八是桂财建〔2020〕19号下达2020年自治区财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补助资金-白山镇兴华河道整治项目;八是国有土地出让金(征地和拆迁补偿)追加马山县乔老河片区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费。

2021年支出总预算14117.68万元,比2020年预算11969.33万元增加2148.35万元,同比增长17.95%。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白山镇中心幼儿园,新增教师21人;二是小学教育新增教师35人、合作初中新增教师35人;三是新增义务教育教师十三个月工资、班主任津贴;四是提高在职村干部生活补助、离任村干部养老补贴;五是桂财教〔2019〕186号提前下达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六是桂财资环〔2020〕26号下达2020年马山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中央资金;七是南财基财〔2020〕73号下达2020年乡村建设特色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款(白山镇上龙村坡蕉屯戏台文化室);八是桂财建〔2020〕19号下达2020年自治区财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补助资金-白山镇兴华河道整治项目;八是国有土地出让金(征地和拆迁补偿)追加马山县乔老河片区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费。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4117.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4027.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85.9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3.93万元。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117.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4027.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85.9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3.9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人大事务)(项)预算数为25.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镇人大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开展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预算数为7.76万元,主要用于按常规每年正常召开两次乡镇人大例会,每次会期2天,出席会议的人大代表97人,经费预算:97人*200元*2天*2次=77600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预算数为12.42万元,主要用于①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年人均1000元,白山镇人大代表97人,97*1000=97000元;②据南发[201发〔2015〕11号要求每个点安排200元/人/月,8*200*12=19200元;③据南发[201发〔2015〕11号要求每个“代表之家”县财政补助1000元,目前我镇有8个,8*1000=8000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预算数为511.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镇政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开展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45.26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队员驻村生活补助、村屯保洁员补助;开支乡镇项目前期经费、团建经费、安监综合维稳经费、征兵经费等;南财行〔2020〕135号下达2020年村党组织培训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财政事务)(项)预算数为120.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镇财政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开展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1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财务核算监管经费、村级财务核算经费等。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务)(项)预算数为22.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镇团委、妇联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开展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预算数为80.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镇党委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开展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17.3万元,主要用于召开乡镇党代会年会和党代表活动经费,其中乡镇党代会年会经费1万元,党代表活动经费13.9万元;根据《马山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马山县设立党建工作站实施方案的通知》(马组通[2020]24号)文件要求,按乡镇党建工作站所辖行政村(社区)数量分类计算办公经费,行政村(社区)16个(含)以上的乡镇为一类(白山、林圩、周鹿、永州、加方),每月办公经费2000元,年经费预算12个月*2000元=24000元。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桂财行〔2019〕70号提前下达2020年农村党员大培训经费。

(1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预算数为360.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镇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开展的基本支出。

(1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预算数为4875.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16所乡镇小学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开展的基本支出。

(1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预算数为2065.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合群初中、合作初中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开展的基本支出。

(15)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预算数为310.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开展的基本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预算数为24.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镇文化和广播站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开展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预算数为44.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镇劳动保障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开展的基本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1.4万元,主要用于桂财社〔2019〕180号提前下达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录入和核查补助资金。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25.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全镇行政单位退休人员退休生活补助和改革前获得相关荣誉改革后退休加发的补助。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271.0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全镇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生活补助和改革前获得相关荣誉改革后退休加发的补助。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1286万元,主要用于核算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643万元,主要用于核算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预算数为66.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村干部生活补助。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数为24.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开展的基本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114.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开展的基本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48.05万元,主要用于核算全镇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647.19万元,主要用于核算全镇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预算数为113.58万元,主要用于桂财资环〔2020〕26号下达2020年马山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中央资金。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预算数为71.87万元,主要用于桂财建〔2020〕19号下达2020年自治区财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补助资金-白山镇兴华河道整治项目。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预算数为162.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开展的基本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预算数为157.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镇农业和林业站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开展的基本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预算数为2.4万元,主要用于南财基财〔2020〕86号下达2019年农村户厕建设改造经费。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预算数为31.09万元,主要用于南财农〔2020〕74号下达2020年非固定性扶贫岗位项目(水域巡查员)0.48万元;南财农〔2020〕74号下达2020年非固定性扶贫岗位项目6.06万元;南财基财〔2020〕73号下达2020年乡村建设特色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款(白山镇上龙村坡蕉屯戏台文化室)21.04万元;南财农村〔2019〕67号下达白山镇兴华村刁上屯修缮乡村古井经费3万元;南财农〔2020〕74号下达2020年非固定性扶贫岗位项目(农贸市场防控员)0.42万元。

(3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预算数为9.24万元,主要用于桂财预〔2019〕135号下达2019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

(3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预算数为0.56万元,主要用于南财农〔2019〕439号提前下达2020年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一批扶贫和统筹整合项目)(安防工程)。

(3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专项经费追加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贫困户部分)。

(3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预算数为119.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镇扶贫工作站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开展的基本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预算数为3.24万元,主要用于南财农〔2020〕41号下达2020年第三批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三批扶贫和统筹整合项目)(临时性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0.48万元;桂整合〔2020〕15号下达2020年第三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项目(非固定性扶贫岗位项目)2.76万元。

(3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预算数为712.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23个村社区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开展的基本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预算数为8.03万元,主要用于桂财资环〔2019〕17号下达2018年马山县农村改厕改厨补助资金。

(4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964.5万元,主要用于核算全镇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预算数为85.93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出让金(征地和拆迁补偿)追加马山县乔老河片区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费。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预算数为3.93万元,主要用于南财资〔2020〕153号下达接收央企、区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补助经费。

(三)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1259.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061.82万元,津贴补贴938.86万元,奖金478.39万元,绩效工资1980.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8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4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95.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5.45万元,住房公积金96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5.51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586.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5.2万元,印刷费1.50万元,电费11.61万元,邮电费6.85万元,差旅费34.65万元,维修(护)费1.88万元,会议费6.3万元,培训费29.67万元,公务接待费3.78万元,工会经费135.14万元,福利费7.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6.3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2.1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296.94万元,生活补助695.22万元。

4.其他支出643万元。

三、202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78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

  1. 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3.78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工作中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万元,购置车辆0辆,与2020年持平。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14万元,与2020年持平。白山镇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其中白山镇人民政府2辆,白山镇党委1辆,每辆预算数为3 万元;白山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1辆,白山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1辆,每辆预算数为 2.5 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机要通信用车所需的车辆保险费、燃油费、修理费、年检费及过路过桥等车辆运行维护相关经费。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97.43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0年预算增加114.8万元,增长40.6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新增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二是新增村党组织活动经费;三是新增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四是桂整合〔2020〕15号下达2020年第三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项目(非固定性扶贫岗位项目);五是南财农〔2020〕41号下达2020年第三批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三批扶贫和统筹整合项目)(临时性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六是南财农〔2020〕74号下达2020年非固定性扶贫岗位项目。(二)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工程项目采购预算0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服务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1年1月1日,从使用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资产变动情况等角度说明。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处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1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4个,涉及金额637.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7.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5.9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93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乡镇人大会议经费,预算金额7.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6万元。2.人大“代表之家”工作人员工作补贴经费,预算金额1.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万元。3.人大“代表之家”工作经费,预算金额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8万元。4.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预算金额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万元。5.乡镇党代会年会和党代表活动经费,预算金额1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万元。6.乡镇党建工作站工作经费,预算金额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万元。7.公办幼儿园学前保教费,预算金额16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12万元。8.南财文〔2019〕895号下达2020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资金(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走教教师专项资金),预算金额0.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27万元。9.桂财教〔2019〕179号提前下达2020年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预算金额0.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55万元。10.财教〔2019〕186号提前下达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预算金额5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87万元。11.桂财教〔2019〕186号提前下达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预算金额14.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7万元。12.桂财教〔2019〕186号提前下达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预算金额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6万元。13.桂财教〔2019〕186号提前下达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预算金额1.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万元。14.扶贫专项经费追加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贫困户部分),预算金额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万元。15.桂财建〔2020〕19号下达2020年自治区财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补助资金-白山镇兴华河道整治项目,预算金额71.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87万元。16.桂财社〔2019〕180号提前下达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录入和核查补助资金,预算金额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万元。17.桂财行〔2019〕70号提前下达2020年农村党员大培训经费,预算金额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万元。18.桂财预〔2019〕135号下达2019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预算金额9.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4万元。19.桂财资环〔2019〕17号下达2018年马山县农村改厕改厨补助资金,预算金额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3万元。20.桂财资环〔2020〕26号下达2020年马山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中央资金,预算金额11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58万元。21.桂整合〔2020〕15号下达2020年第三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项目(非固定性扶贫岗位项目),预算金额2.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6万元。22.南财基财〔2020〕73号下达2020年乡村建设特色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款(白山镇上龙村坡蕉屯戏台文化室),预算金额21.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4万元。23.南财基财〔2020〕86号下达2019年农村户厕建设改造经费,预算金额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万元。24.南财农〔2019〕439号提前下达2020年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一批扶贫和统筹整合项目)(安防工程),预算金额0.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56万元。25.南财农〔2020〕41号下达2020年第三批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三批扶贫和统筹整合项目),预算金额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48万元。26.南财农〔2020〕74号下达2020年第二季度边缘户以奖代补项目资金,预算金额0.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9万元。27.南财农〔2020〕74号下达2020年非固定性扶贫岗位项目,预算金额6.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6万元。28.南财农〔2020〕74号下达2020年非固定性扶贫岗位项目(农贸市场防控员),预算金额0.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42万元。29.南财农〔2020〕74号下达2020年非固定性扶贫岗位项目(水域巡查员),预算金额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48万元。30.南财农村〔2019〕67号下达白山镇兴华村刁上屯修缮乡村古井经费,预算金额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万元。31.南财行〔2020〕135号下达2020年村党组织培训经费,预算金额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4万元。32.国有土地出让金(征地和拆迁补偿)追加马山县乔老河片区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费,预算金额85.9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5.93万元。33.南财资〔2020〕153号下达接收央企、区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金额3.32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2万元。34.南财资〔2020〕173号下达接收央企、区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补助经费(国资委办-乡镇政府),预算金额0.61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61万元。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本部门预算未含有涉密事项五、专业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马山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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