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林圩镇单位主要职责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一)、林圩镇人民政府:单位主要职能为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林圩镇财政所的职能: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管理、核算、监督反映辖区内预算内外资金活动,负责全镇农业税收和征收管理,办理全镇事业单位的资金核算、会计核算、会计档案及政府机关单位财务的各项日常业务;编报各单位经费收支计划和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调解资金并负责征收政府调控收入,参与制定本镇重要的财政经济管理办法;完成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任务。
(三)、林圩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协助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落实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及执法监督,具体负责公共卫生的监督指导、医疗卫生政策落实、医疗卫生行为规范、计生统计管理、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对象的摸底、审核、公示、上报,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计生对象常态化管理、婚孕育信息采集、卫生计生宣传教育及监督执法等。
(四)林圩镇农业和林业站:负责农业、农机、林业、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等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等相关工作;承担上级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授权的其它业务。
(五)林圩镇扶贫工作站:承担扶贫开发基础性的事务和扶贫项目管理的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六)林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为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社会救助、抗灾救灾、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等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提供相关服务;依法调解劳动人事争议,负责本乡镇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七)林圩镇水利站:为农村水利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与管理保障,农村水利政策法规研究、农村水利工程(规划/勘测/设计)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技术,农村水利新技术示范推广,农村技术人员培训,农村水利(项目评估/技术咨询/项目管理)
(八)林圩镇文化影视和广播电视站: 贯彻执行有关文化、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组织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负责广播、电视、电影等新闻的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
(九)林圩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相关发展规划;协助做好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受委托机关的委托,开展行政检查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承办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和业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林圩镇各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进行本辖区小学教育教学的业务辅导工作.实施小学义务教育教学,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全镇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保障民生方面取得扎实进展,促进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20年,我们要着力做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精准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巩固2016到2019年脱贫成效。把脱贫攻坚当作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举全镇之力,多措并举,不断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增加贫困户收入。
一是继续完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数据,有效减少贫困人口。对于现已采集的建档立卡户的漏项及错误数据进行认真修改、补充、完善。二是加大政策宣传,进一步强化扶贫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扶贫政策宣传覆盖面。在政策落实时,提醒乡村两级与帮扶干部及时联系沟通,共同落实扶贫政策。加大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力求扶贫政策宣传知晓率高,深入人心。三是深化结对帮扶。落实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工作,明确“结对子”帮扶人员工作责任,确保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不脱贫不脱钩。四是大力发展扶贫产业。以企业为依托带动贫困户种植,走“企业+合作社+贫困户”脱贫道路,在扶贫工作中强化源头治贫,积极探索扶贫开发新模式,变“输血”为“造血”,成立各类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树立脱贫致富“能人”典型,支持致富能人做大做强,发挥他们的示范作用,带动周边村民,从而快速有效地达到成片脱贫。五是继续做好“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进一步抓好贫困农户技能培训工作和“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按自治区标准完成贫困家庭子女学历教育培训补助扶持项目,做到应补尽补,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六是探索和实施金融扶贫。充分利用扶贫贷款财政贴息方式扶持培植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覆盖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
(二)稳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大投入,加强村屯、公路保洁员队伍的管理,密切与各村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巩固提升阶段性成果。持续巩固清洁乡村,进一步深化拓展宜居乡村活动。继续做好“三清洁”“三化一推”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升乡村建设的阶段性成果。稳步扎实推进“宜居乡村”向“幸福乡村”过渡,推进“产业富民”、“服务惠民”、“基础便民”三项专项活动,实现升级版“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二是加大乡村建设投入。重点解决乡村交通闭塞,饮水难和饮水不安全等问题,提升人居幸福指数。着力解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建筑垃圾消纳处理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完善我镇农村基础设施,缓解我镇乡村建设的整治难度,稳步推进乡村建设活动。三是继续深入宣传发动。结合节假日的手机短信,电视,广播等媒体手段宣传宜居乡村建设,利用网络微信等社交平台宣传宜居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继续推进工作队下村宣讲、文体汇演等传统的宣传方式。新媒体与传统宣传方式相结合,使宣传效果覆盖面点线面全覆盖,巩固推进乡村建设进程。四是坚持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以及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的作用,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抓好脱贫攻坚和乡村建设,将两者同部署、同实施,合理安排建设项目,一同强化督查落实和问责,切实以乡村建设的明显成效助推脱贫攻坚。五是继续抓好整改落实,构建长效发展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等方式,抓紧抓实出台的重点工作意见、方案的贯彻落实,确保相关机制得到切实执行,长效管理机制得到有效发挥。
(三)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做特做精优农业,围绕打造特色农业乡镇目标,实现农业总产值有较大增长。一是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确保粮食安全。实施马山县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林圩镇黄番村、合理村等2个村子项目,完成1.8万亩高标准农田整治。二是全力做好农业基本服务保障。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发放,确保农民得到实惠。抓好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及扶贫示范园建设,培养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更多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三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逐步健全土地流转的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价格评估等服务功能,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多元化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
(四)激发发展活力。坚定不移抓项目,全面落实市、县系列促投资政策,大抓项目,狠抓项目。一是做好谋划“攻前期”。做好项目策划工作,认真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完善项目库。整合、归类扶贫、乡村建设、旅游文化、社会工程类项目,按照可以实施的时序进行总体安排。及时跟踪项目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不断加快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早日落地实施。二是狠抓建设“提速度”。把服务保障高铁建设作为头等大事,加快推进贵南高铁(林圩段)项目建设,加速征地拆迁及开展各项配套服务工作;统筹规划,加强产业扶贫主体培育,想方设法提高贫困户特色产业覆盖率;三是加快推进集镇建设。深挖商贸功能、文化功能和旅游功能,活跃集镇经济。重点以实施集镇市政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财政“一事一议”等项目资金,全力推进农贸市场、客运交通、供水供电、乡村道路等建设,不断改善城乡服务功能。
(五)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扶贫开发项目建设,推进生态移民工作;继续抓好改厕改厨、危房改造、农村低保、五保、城乡居民医保、新农保、村级惠民资金等惠民工程,加强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加强和改善民生。
(六)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和谐。稳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逐步化解社会管理重点难点问题。抓好普法教育,着力推进依法治镇进程。加大对“三大纠纷”的调处工作力度,着力构建“平安林圩”。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坚持执政为民,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强政风建设,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加强效能监察,严格行政问责,严厉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府透明度。三是坚持从严治政,努力建设廉洁政府。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从预算机构设置看,林圩镇有行政机构1个,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分类改革类别为行政类;有参公机构1个,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分类改革类别为公益二类;有事业机构8个,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分类改革类别为公益二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林圩镇部门预算单位包括:1个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7个镇直事业单位,24所学校及19个行政村,详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 |
序号 |
单位 |
序号 |
单位 |
|
1 |
林圩镇人民政府 |
19 |
林圩镇东七小学 |
37 |
林圩镇七贤村民委员会 |
|
2 |
林圩镇财政所 |
20 |
林圩镇东庄小学 |
38 |
林圩镇苏仅村民委员会 |
|
3 |
林圩镇农业和林业站 |
21 |
林圩镇伏兴小学 |
39 |
林圩镇黄番村民委员会 |
|
4 |
林圩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
22 |
林圩镇兴隆小学 |
40 |
林圩镇甘豆村民委员会 |
|
5 |
林圩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 |
23 |
林圩镇六马小学 |
41 |
林圩镇东七村民委员会 |
|
6 |
林圩镇文化和广播影视站 |
24 |
林圩镇合理小学 |
42 |
林圩镇东庄村民委员会 |
|
7 |
林圩镇扶贫工作站 |
25 |
林圩镇林圩村小学 |
43 |
林圩镇将军村民委员会 |
|
8 |
林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26 |
林圩镇片联中心小学 |
44 |
林圩镇伏兴村民委员会 |
|
9 |
林圩镇水利站 |
27 |
林圩镇高德小学 |
45 |
林圩镇兴隆村民委员会 |
|
10 |
林圩镇林圩中心学校 |
28 |
林圩镇三和小学 |
46 |
林圩镇六马村民委员会 |
|
11 |
林圩镇片联中心学校 |
29 |
林圩镇联合小学 |
47 |
林圩镇合理村民委员会 |
|
12 |
林圩镇林圩中心小学 |
30 |
林圩镇九平小学 |
48 |
林圩镇片圩村民委员会 |
|
13 |
林圩镇大塘小学 |
31 |
林圩镇第一初级中学 |
49 |
林圩镇高德村民委员会 |
|
14 |
林圩镇新华小学 |
32 |
林圩镇第一初级中学 |
50 |
林圩镇三和村民委员会 |
|
15 |
林圩镇七贤小学 |
33 |
林圩镇片联初中 |
51 |
林圩镇联合村民委员会 |
|
16 |
林圩镇苏仅小学 |
34 |
林圩镇林圩社区 |
52 |
林圩镇九平村民委员会 |
|
17 |
林圩镇黄番小学 |
35 |
林圩镇大塘村民委员会 |
||
|
18 |
林圩镇甘豆小学 |
36 |
林圩镇新华村民委员会 |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1.行政编制人数48人;
2.事业编制人数59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0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数589人;
3.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4人。
。
(二)人员构成
1.行政编制实有人数48人;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实有人数9人;
3.事业编制实有人数547人;
4.后勤服务实有人数3人;
5.编制外实有在职人数(外聘人员)55人;
6.退休人员261人。
7.其他人员情况:
(1)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在职职工人数6人;
(2)享受独生子女医疗统筹金的在职职工人数12人次;
(3)遗属人数82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总预算8793.40万元,同比增加982.94万元,增长12.58%。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87.40万元,同比增加976.94万元,增长12.51%。其中:经费拨款8703.32万元,同比增长978.91万元,增长12.67%;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84.09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6万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支出总预算8793.4万元,基本支出8356.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5.03%,同比增加750.76万元,增长9.87%;项目支出436.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97%,同比增加232.18万元,增长113.51%;
1. 2020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0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90.68万元;
(2)教育支出(类)4165.84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31.44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53.21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523.78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类)130.91万元;
(7)农林水支出(类)989.09万元;
(8)交通支出(类)5.11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类)597.35万元;
(10)其他支出6万元。
2. 2020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6975.38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402.56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734.77万元
④基本支出机动经费(类)243.96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0.02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43.12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159.98万元;
④资本性支出(类)130.04万元
⑤对企业补助(类)3.59万元
(三)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8787.40万元,比2019年预算7810.46万元增加976.94万元,同比增长12.51%。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收入中人大代表工作经费增加14.94万元,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经费增加39.97万元,教育收入中小学教育经费增加106.48万元,初中教育经费增加120.9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增加10.1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增加406.04万元,卫生健康经费增加20.04万元,农林水项目经费增加203.60万元,住房公积金经费增加54.77万元。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87.40万元,比2019年预算7810.46万元增加976.94万元,同比增长12.51%。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56.93万元,教育支出增加218.2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10.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21.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0.04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95.82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54.77万元。收支平衡。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793.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8787.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6万元,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793.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787.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6万元,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23.6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9.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7万元,基本支出机动经费0.89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预算数为8.24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8.24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预算数为14.94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1.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4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464.0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67.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8万元,基本支出机动经费16.19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项)预算数为143.5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9.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80万元;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07.3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6.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8万元,基本支出机动经费3.60万元;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项)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财务核算监管经费、村级财务核算经费等)。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1.3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8万元,,基本支出机动经费0.43万元;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98.2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5.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03万元,基本支出机动经费3.52万元;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项)预算数为13.3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3.30万元(乡镇党代会年会和党代表活动经费);
2. 教育预算支出预算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预算数为112.4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12.48万元(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28.39万元、学前保育费84.09万元);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预算数为2731.1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485.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92万元,基本支出机动经费133.30万元;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预算数为1322.1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23.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8万元,基本支出机动经费65.72万元;
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预算数为23.3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9.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72万元,基本支出机动经费1.06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预算数为2.4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40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预算数为5.7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5.70万元;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预算数为34.9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9.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6万元,基本支出机动经费1.6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13.20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2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项)预算数为158.60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8.6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780.6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80.66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390.3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90.33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预算数为75.46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460万元;
5. 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预算数为133.4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0.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58万元,基本支出机动经费6.09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9.4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9.41万元(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基金社保缴费单位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50.9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50.92万元(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基金社保缴费单位部分);
6. 城乡社区支出预算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预算数为130.9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6.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5万元,基本支出机动经费3.68万元;
7. 农林水支出预算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预算数为129.8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0.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万元,基本支出机动经费5.89万元;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预算数为0.13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0.13万元;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预算数为0.1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0.10万元;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全(项)预算数为0.45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0.45万元;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预算数为54.9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6.90万元,资本性支出38万元;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预算数为155.61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5.61万元;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预算数为22.2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2万元,基本支出机动经费0.98万元;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项)预算数为65.61万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65.61万元;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预算数为106.1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7.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84万元,基本支出机动经费0.97万元;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预算数为0.53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3万元;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预算数为1.44万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1.44万元;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预算数为445.63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61.80万元(村委会办公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3.83万元(包括在职村干部定工、半定工工资、奖励金,基层民兵营长、村民监督委员会、屯级小组长、屯级党支部书记补助、退休村干部生活补助等);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预算数为2.02万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2.02万元;
(14)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预算数为3.59万元,主要用于:对企业补助支出3.59万元;
8. 交通运输支出预算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预算数为5.10万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5.10万元;
(2)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项)预算数为0.01万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0.01万元;
9. 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预算数为11.86万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11.86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585.5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85.50万元(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
1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6万元;
1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6975.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73.22万元,津贴补贴611.2万元,奖金163.09万元,绩效工资1207.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0.6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90.3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0.3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58.53万元,住房公积金585.5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5.16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402.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7.25万元,印刷费1.51万元,电费11.708万元,邮电费6.90万元,差旅费34.82万元,维修(护)费6.89万元,会议费25.34万元,培训费1.26万元,公务接待费3.75万元,工会经费81.57万元,福利费7.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他交通费48.7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1.34万元(包含村委会办公经费7.8万元、乡镇各项业务经费51.65万元,乡镇纪委工作经费1.8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4.7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171.80万元,生活补助562.97万元。
4、其他支出243.9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机动经费。
三、2020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75万元,比2019年预算17.73万元增加0.02万元,同比增长0.11%。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万元,与2019年待平。原因是2020林圩镇没有计划安排人员出国(境)学习考查和业务培训等,所以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 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3.75万元,比2019年预算3.73万元增加0.02万元,同比增长0.1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机构改革影响,林圩镇社保中心编制人员增加,相应地公务接待费预算也相应增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财政资金保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鲜明导向,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及工作人员因公务需要来我镇检查指导工作的公务接待,召开各类会议、现场会等各种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公务接待费用以及开展各种培训会、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原因是2020年林圩镇没有计划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所以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14万元,与2019年持平。2020年,林圩镇3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5 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14 万元,平均每辆 2.80 万元,分别是:1、林圩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9万元,2、林圩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所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2.5万元,3、林圩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2.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镇内因公下乡开展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养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年检费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3.89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9年预算增加1.23万元,增长0.7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公务交通补贴增加,工会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项目。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月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主要有:林圩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务用车3辆,林圩镇国土规建环保监站一般公务用车1辆,林圩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所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0个,涉及金额436.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6.6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支出84.0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6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 人大“代表之家”工作经费0.8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2. 人大“代表之家”工作人员工作补贴经费3.84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3、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10.3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4、乡镇人大会议经费8.24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5、2019年扶贫专项经费追加2019年第四批统筹整合项目(扶贫办-乡镇政府)1.24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6、财工交〔2019〕47号下达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交通局-林圩镇)5.10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7、从2019年扶贫工作经费追加扶贫信息员2018年11-12月驻村补助和年终绩效奖。(扶贫办-扶贫工作站)0.02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8、从2019年扶贫专项经费追加2019年春节慰问贫困户(扶贫办—林圩政府)0.44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9、扶贫专项经费追加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搬迁入住过渡期生活补助资金(扶贫办—乡镇政府)0.09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10、桂财工交〔2018〕11号文件,追加2018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0.01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11、桂财教〔2018〕178号追加2019年文体广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文广体旅局-林圩镇政府)2.40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12、桂财教〔2018〕188号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一般项目)5.70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13、桂财金〔2018〕82号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村局-乡镇政府)3.59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14、桂财农村〔2019〕7号文件,追加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0.31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15、桂财预〔2019〕107号下达2019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林业局-乡镇政府)136.88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16、桂财预〔2019〕135号下达2019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林业局-乡镇政府)18.73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17、桂整合〔2019〕27号下达2019年第四批统筹整合方案非贫困村村集体经济项目2.02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18、桂整合〔2019〕30号下达2019年第四批统筹整合方案项目(基础设施)0.01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19、桂整合〔2019〕34号下达2019年马山县农村危房改造四类重点对象补助资金(住建局-林圩政府)11.86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20、桂整合〔2019〕42号追加2019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统筹整合类)(财政局-林圩政府)1.44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21、桂整合〔2019〕49号下达2019年第五批统筹整合方案水毁修复项目(扶贫办-乡镇政府)13.14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22、桂整合〔2019〕49号下达2019年第五批统筹整合方案危房改造项目(扶贫办-乡镇政府)5.80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23、南财农〔2018〕429号下达2019年中央扶贫资金第一批统筹方案基础设施项目20.74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24、南财农〔2019〕100号下达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方案项目(2019年退回重下)5.08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25、南财农〔2019〕100号下达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方案项目(扶贫办—乡镇政府)11.53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26、南财农〔2019〕100号下达2019年统筹整合方案年终调整项目(打井工程)(扶贫办—水利局-林圩政府)2.56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27、南财农〔2019〕142号下达2019年第四批统筹整合方案项目(基础设施)(扶贫办-乡镇政府)5.51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28、南财农村〔2019〕26号下达林圩镇东庄村黄全屯新农村池塘整治工程项目资金(乡村办-林圩镇)25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29、南财农村〔2019〕27号下达林圩社区交流屯石孔桥维护资金(乡村办-林圩政府)3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30、南财农村〔2019〕27号下达林圩镇东庄村黄全屯新农村池塘整治工程项目资金(乡村办-林圩镇)10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31、南财农村〔2019〕27号下达林圩镇九平村坛力屯亮化工程项目(住建局乡村办-林圩镇)3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32、南财农村〔2019〕27号下达林圩镇维修村屯垃圾池经费(乡村办-林圩镇)13.90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33、桂财农村〔2019〕7号文件,追加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0.39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34、乡镇党代会年会和党代表活动经费13.30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35、桂财农〔2018〕104号下达各乡镇农林站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经费0.45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36、桂整合〔2018〕11号提前下达2019年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协作经费0.10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37、南财农〔2019〕167号下达2019年市本级财政非洲猪瘟应急防控经费0.13万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38、公办幼儿园学前保教费(片联中心学校)34.05万元,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39、公办幼儿园学前保教费(林圩中心学校)50.04万元,公办幼儿园学前保教费(林圩中心学校)
40、桂财社〔2018〕157号下达林圩镇伏兴村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示范建设(民政局—林圩政府)6万元,为政府性基金安排的资金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预算未含有涉密事项。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马山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2. 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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