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额191.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90.8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与上年持平。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部门)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0.83万元,同比减少52.91万元,同比下降21.71%,原因是本局减少执法执勤用车购置以及运行维护费。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87.37万元,购置了7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开展本局业务工作。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5.37万元,同比下降34.18%,增减变化的原因是我局在专项经费中支出公务用车购置87.37万元,专项经费为桂财政法[2017]49号文件以及马财预字[2018]06397号,追加政法2017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3.4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本局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马山县公安局及其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03.46万元,平均每辆2.7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79万元, 同比减少6.6万元,同比下降89.3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8次,人次8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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