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政办发〔2026〕9号
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九批县级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第六批
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名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苏博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级各双管单位,县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马山县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项)和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计8人)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切实提升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
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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