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山县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机动车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健全科学合理的停车收费价格形成机制,有效盘活城市停车资源、疏导城区交通流量、缓解停车难问题,切实维护停车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21〕1224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22〕20号)《马山县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马府规〔2023〕2号)等法律法规及自治区、南宁市相关政策规定,结合马山县城市发展规划、停车设施运营成本、社会承受能力及群众出行实际,我县组织起草了《马山县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社会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
一、征求意见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人士如有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通过以下渠道实名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一)书面反馈:通讯地址为马山县白山镇江滨东路540号县发改和科技局物价股,邮编:530699(请在信封注明“停车收费标准意见”字样)。
(二)邮件反馈:电子邮箱wjjxnb027@163.com。
(三)电话咨询反馈:联系人:杜子科,联系电话:0771-6821703。
三、有关说明
(一)反馈意见请客观真实、有理有据,个人反馈需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馈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本次仅针对《马山县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征集意见,无关留言、无效意见不予受理。
附件:1.马山县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
2.《马山县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特此公告。
马山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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