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马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服务 > 便民服务 > 婚姻生育 > 婚姻

补领婚姻登记证

发布时间:2015-04-22 09:34   来源:计生局 【字体:    

  一.事项名称:补领婚姻登记证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三.申请条件:1、依法办理婚姻登记,证件遗失 ;2、出具查档材料。

  四.申请材料:1、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2、照片

  五.办理程序:初审-受理-审查-登记(颁证)

  六.办理时限:当日办结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广西物价局桂价费安[2005]340号文和财政厅桂财综字[2007]54号文,9元工本费

  八.窗口权限:受理、审批、制证、发证

 

 

 

 

 

主办:广西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邮件:nnhxxxb@163.com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E-mail: ma053@163.com电话: (0771)6822053邮编: 530600传真: (0771)6821558

桂公网安备 45012402000023号桂ICP备2020008605号-2政府网站标识码:450124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