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马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医疗保险]普通医疗保险费用报销

发布时间:2020-07-21 15:45   来源: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须提供的资料]

  1、门诊病历(出院小结);

  2、疾病诊断书;

  3、住院费用清单;

  4、住院费用收据(发票);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农行账号(未成年居民需提供其出生证明及监护人的相关证件);

  6、异地居住住院须提供《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

  7、转统筹地区外就医的,须提供由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具的《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转统筹地区外诊治审批表》;

  8、因探亲等事由外出异地突发疾病住院的,须提供异地就医证明(参保人员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

  [须填写的表格]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申报审核表》

  [办理手续流程]

  个人申请→医疗保险待遇管理部门审核→结算→财务→支付

  [完成时限]

  20个工作日。

主办:广西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邮件:nnhxxxb@163.com

E-mail: ma053@163.com电话: (0771)6822053邮编: 530600传真: (0771)6821558

桂公网安备 45012402000023号桂ICP备2020008605号-2政府网站标识码:450124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