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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发布时间:2022-11-21 17:20   来源: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须提供的资料]

  1、供养亲属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供养亲属所在地派出所城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存证明;

  3、供养亲属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供养亲属与工亡职工关系的身份证明;

  4、供养亲属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济状况证明;

  5、供养亲属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供养关系证明;

  6、无劳动能力的供养亲属,需提交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作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7、孤寡老人或孤儿的提交民政部门的证明;

  8、供养亲属为养父母、养子女的,需提交公证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9、供养亲属在校读书的提供学校证明;

  10、供养亲属每人一寸免冠相片一张‘

  11、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手续流程]

  个人申请→工伤待遇管理部门审核→现场核查→领导审批。

  [完成时限]

  60个工作日。

主办:广西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邮件:nnhxxxb@163.com

E-mail: ma053@163.com电话: (0771)6822053邮编: 530600传真: (0771)682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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